廣東:競賽結果不得與中小學招生入學、評獎評先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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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范洋源 記者 劉盾)為進一步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營造良好教育氛圍和教育生態,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競賽結果不得與招生入學、評獎評先掛鉤。
《通知》強調,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未經核準,不得組織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國際競賽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嚴監管面向中小學生的國際競賽活動,嚴查學校、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參加違規舉辦的國際競賽活動行為。
《通知》指出,廣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全國競賽活動廣東賽區的主辦單位及時向廣東省教育廳報備。持續規范全國白名單賽事活動在廣東(賽區)舉辦的各項子賽事活動。
《通知》明確,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核準,各主辦單位不得擅自更換賽事承辦單位,不得進行委托、授權。重點督促有關單位在舉辦賽事時堅持公益性,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和變相轉嫁成本;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
廣東各地中小學校不得組織參加清單(白名單)以外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對于違反國家、教育部和廣東省規定組織參賽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視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迅速核查,一經核實,依法依規從嚴查處。